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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各级法院管辖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表(三中院辖区)
作者:北京中书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7-03-07 阅读数:3239



北京市各级法院管辖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表

(三中院辖区)


编者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辖法院包括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及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

本系列信息表为北京市各级法院管辖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汇总,共分四期:一中院辖区、二中院辖区、三中院辖区、四中院辖区。为保证文章完整性,各辖区篇首附加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信息与四中院合并。

      本文为三中院辖区,下辖法院包括朝阳区人民法院、通州区人民法院、顺义区人民法院、怀柔区人民法院、平谷区人民法院及密云区人民法院。其中,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信息已根据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9日发布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管辖调整的公告》作出修订。

  北京中书律师事务所

2017年2月6日




(注: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信息已根据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9日发布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管辖调整的公告》作出修订)



备注:

1.本信息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若有最新信息,欢迎联络小编,更新相关信息与有需要的人士分享。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履职的公告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成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21日起履行法定职责。

  二、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北京市朝阳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地域内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以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抗诉案件。

  三、2013年8月21日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调整为海淀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昌平区、延庆县地域内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以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抗诉案件。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调整为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房山区、大兴区地域内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以及上述区人民法院的上诉、抗诉案件。

  四、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1号(邮编100012),联系电话为84773022。

  特此公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


若有疏漏,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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