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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书律师事务所 关于六月十五日起恢复现场办公的通告
作者:北京中书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6-09 阅读数:2555

北京中书律师事务所

关于六月十五日起恢复现场办公的通告

中书管通字(2020)第4号


全所律师、律师辅助人员及行政员工:


2020年1月17日,中书放假开启春节长假。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五个月来,中书人一直实行居家办公、在线办公方式。


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全面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调整至三级的相关措施安排,结合律师工作和本所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6月15日起恢复正常上班,实行现场办公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常态化时期,在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工作人员现场办公。


短期内,没有特殊必要并经提前预约报备,律师尽量不到办公室集中办公,在事务所会议室及办公区域接待外来人员,尽量通过公布的电话、电邮、微信、短信、视频、公众号、OA系统等便捷电子方式与委托人联系沟通和提供服务,为委托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二、工作签约、盖章、开具所函、发票等暨文件收发事宜


如有特别工作急需签约、盖章、开所函、发票等,请提前按规定履行事务所OA申报审批流程,并请提前预约,行管部视情况安排,妥善办理。


三、诉讼、仲裁业务和非诉讼项目相关工作衔接与安排


请时刻关注全国公检法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分别作出的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仲裁、公证等工作调整安排,承办律师应当与委托人及时沟通并商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积极做好与办案机关的联络沟通工作,确保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案件等不受影响,确保客户的法律服务需求妥善安排不受影响。


四、法律顾问和咨询工作


请各位律师提前主动与顾问单位联系沟通,了解因疫情带来的问题和需求,协助委托人做好合理的应对预案和准备工作,帮助委托人预防和规避法律风险,竭力将对客户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五、配合工作


现场办公工作期间,请严格按照市、区司法局、律师协会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外出工作时,应做好防护工作,理解并遵守有关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保护自身,保护他人。


在重大疫情面前,本所再次呼吁全体律师:在生活中做好防护措施,保护自身及家人,不给社会增加负担;在工作中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帮助遭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尽己所能,共渡难关。


特此通知。



北京中书律师事务所

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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